2019年05月13日
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福思达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有机磷除草剂废副产物循环利用技术工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
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环评验收组参会信息表